一、私募基金行业浅析
我们生存在一个竞争的时代,生存变得不再那么容易,更需要与别人来合作求发展。
合作与竞争,看似水火不容,实则相依相伴。竞争与合作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合作精神变得十分重要。
不同经历,不同年龄,不同行业的人在一起,每个人都是一个资源库,互相给予,拓展知识,在思想的碰撞中得到升华。
公司也是如此,你有你的长处,我有我的优势,相互扶持,才能克服挑战,团结协作才能共创未来。
大资管时代下私募内部该如何强化?
用大器晚成来形容私募再合适不过了,我国私募行业起步发展较晚,很长一段时间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直到近几年监管逐渐规范起来,受到四面八方的“关注”。
私募行业看似正面临着艰难的市场环境和严监管,但困难的环境下往往蕴藏着生机,机遇和挑战总是相伴而行。
私募行业正面临新一轮的洗牌,优秀的团队会脱颖而出。国内私募行业的竞争正在悄然升级,私募机构未来的发展一定会向国际上看齐,为客户提供可靠的回报。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优秀的私募基金应该是具有这三个特质:低调稳健,管理得当,国际化视野。
要想在这个竞争激烈的行业存活下来,一定要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对前、中、后台协同管理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基金公司的商业模式中包含了研究、投资、代销、直销、风控、品牌等业务链条,比卖方研究所的价值链更长;
2、基金公司的竞争优势:不要只依赖其中一两项竞争优势,必须以体系驱动建立竞争优势,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竞争体系;
3、基金公司运营建设目标:充分调动全员能动性,吸引更多有竞争优势人才的团队加入。
二、合规是私募基金发展的前提
私募在高速发展的今天,风险问题一直引发监管层的重视,从初期游走于灰色地道到现在的阳光之路,规模早已赶超公募,监管合规必定是主旋律,合规也一直是私募人难以言说的痛。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发2023年9月1日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为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的依据,自此,私募基金由行业自律转为由中国证监会直接监管。
从长远来看,这是有助于引导私募行业往良性的方向发展,私募基金将更加规范,为行业的大发展作了铺垫,以健康的姿态迎接行业拐点。
一个较为明显的诉求就是为已有的、属于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级别的规则建构上位法,从行政法规的位阶把合法法规性的规避“破窗”堵上,记住这重点中的重点关于管理人的32个法律责任:
1.未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未按照基金合同管理基金,进行投资;
3.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投资者分配收益;
4.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5.未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提供事项;
6.未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7.未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为基金财产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8.未履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9.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未编制定期基金报告;
10.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计算并向投资者报告投资者账户信息;
11.私募基金管理人兼营与私募基金无关或者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进行利益输送;
12.未经登记,使用“基金”、“基金管理”等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投资活动的;
13.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募集资金或者转让基金份额,或者导致投资者超过法定人数限制的;
14.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15.未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16.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相当的基金产品;
17.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
18.基金未按时备案;
19.未建立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机制;
20.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21.未对未托管的基金财产采取隔离措施的;
22.未建立防范与投资者发生利益冲突的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
23.委托不符合条件的机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24.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25.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26.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27.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28.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29.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30.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31.未进行信息披露;
32.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私募基金主要收入的来源
(1)认购(申购)费,一般来说,行业相对比较牛的私募基金或者基金投资标的非常稀缺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会要求投资人价外支付认购费,通常在投资金额的1%-2%不等;
(2)管理费,这个是管理人日常的收入来源,是固定的部分,0.2%-2%/年不等(特指私募证券基金),收取的方式有的按年来计提的,收取的方式有两种做法,一种价外收取,这个和认购费支付一样,需要投资人缴纳投资款的时候额外支付;另一种是价内支付,就是不额外支付,但是在清算的时候从出资款中支付,两种性质差不多,区别就是财务结算的时候有所不同。
(3)业绩报酬,这个是私募基金的收入来源的大头。常规的分成比例在10%-50%不等,具体看管理人力度。做法也有不一,有的是会设置一个年化收益门槛,超过该门槛的部分(超额)才收取业绩报酬,有的是只要到达该门槛以上就进行分成(全额),还有些是选择超额累进的分成比率,即投资回报越高的部分适用更高的分成比率。
(4)投资顾问费,投资顾问费本质也是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的另外一种形式,由于监管部门对信托、资管、私募类产品的管理人聘请外部投资顾问有相应的要求,所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符合基金业协会规定的相应标准后,可以为信托、资管、私募类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也就是符合提供投资建议条件的第三方机构,目前监管部门对投资顾问的要求是:依法可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1.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满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会员;
2.具备3年以上连续可追溯证券、期货投资管理业绩的投资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无不良从业记录。
截止2025年3月底,在基金业协会已备案的19950家(包括证券类7860家、股权类11893家、其他类191家、资产配置类6家)管理人中,具备投资顾问资格的管理人不足800家,占全部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比例约4%,占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比例约10%,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对私募管理人来说,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应积极申请投资顾问资格,运用投顾资格开展与信托、资管或私募的合作,拓宽业务模式与渠道。
四、私募基金的运营
1、团队建设:私募基金管理人必备岗位,高管(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投资高管(投资总监、投资经理)、投研人员(投资研究、交易员等)合规风控负责人、基金运营(产品经理、财务人员等)、销售人员。初期以最低人员配置(基金业协会要求的不低于5个人)启动公司,随着业务及收入的增长,逐步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人员。
2、信息披露:每年4月30日之前在私募管理人系统中上传上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基金产品的月度、季度和年度信息披露。
3、品牌建设:公司宣传,媒体合作宣传,加入相关协会,路演,团队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交易策略团队的完善等。
4、构建生态:券商,银行,期货公司,FOF/MOM,第三方理财机构,专业机构投资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5、基金募集:初创型私募基金,全部从外部募集还是有难度的,三个解决方案:
第一种方法:参照结构化产品的形式,自己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劣后资金或跟投资金(由股东出资或公司自有资金出资不低于2000万),通过银行、券商、高净值客户等渠道募集优先资金,放杠杆以达到规模的目的,同时实现基金业协会会员申请的规模门槛(管理规模不低于5000万,越高越容易通过)。
第二种方法:选择以后有募集意愿和能力的券商或期货公司,先以自有资金在他们那边做展示,大概需要6-12个月,做出业绩,准入到白名单,他们会帮助募集一定的资金。
第三种方法:选择一些能给予前期私募基金种子基金孵化机构(如信托、资管、证券、期货、私募等机构),对团队和操作通过尽职调查后,直接投资金或者通过共同投资(管理人或投资经理跟投)成立一个产品的方式操作。
基本上私募基金公司的运营大体包括以上要素,当然每一个环节中都有很细节的工作要做,从事私募基金行业是一个很系统而且需要从一开始就做好长远规划的事业。
五、管理人要做哪些工作?
1、 按监管要求进行合规风险排查并及时处理。
2018年以来,金融行业的监管动作不断,过去监管条例缺位的情况在逐步减少,监管套利的空间也在逐步压缩。目前,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规定众多,由一法律、二法规、三规章、七办法、两指引以及多公告组成,并且监管呈现趋严的态势。
对于初创型私募基金管理人来说,从运营初期就按监管要求进行经营管理,是非常必要的,避免将来问题积累后,出现风险事故而受到监管处罚,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正常业务开展。
2、完善组织结构及内控制度,完成部门设置与团队建设。
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及经营的需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对公司部门或岗位进行设置,基本部门或岗位及分工:
①投资管理部(或岗位),负责基金产品的投资交易与风险管理,策略开发与管理,投资研究等,完成基金管理收益与规模目标。
②合规风控部(或岗位),负责私募相关业务的合规管理,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控制,按监管要求进行数据报送,信息披露,有效控制公司私募业务符合监管要求。
③财务结算部(或岗位),日常公司财务工作,根据私募基金行业特征,建立私募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
④产品运营部(或岗位),与投资管理部协同进行私募基金管理设计、数据统计、监管报备、投资者管理、上下游渠道维护等。
⑤市场营销部(或岗位),合格投资者开发、销售渠道开发,举办和参加各种市场活动,完成公司要求的开发目标。
3、建立投资团队孵化平台,挖掘优秀交易团队
合作或自行设立投资经理孵化基金,在全国范围内筛选优秀投资经理,为优秀交易员提供成长孵化资金,经实盘测试,策略、收益、回撤等综合指标符合要求的交易员,可晋级为签约投资经理,可获得管理型资金直投或成为私募基金产品投资经理。
4、引入优秀投资经理,提升基金产品业绩,建立基金募集渠道,搭建投资经理合伙人模式,将公司做大做强。
基金管理能力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核心竞争力,作为一家初创型的私募基金,打造交易核心竞争力无疑是立足之本,根据管理人自身的特点,吸引优秀投资经理加盟,采用合伙人模式,为每个投资经理提供一个自己的内部创业空间,公司重点在品牌建设、合规风控、募集渠道等方面打造优势,建立内部生态链,形成阿米巴商业模式,让每个链条都相互依托,有序推进。
5、建立投资赢家俱乐部等活动品牌。
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与业内专业人士合作,广泛开始投资沙龙、投资峰会、投资培训等活动,一方面进行投资者教育,一方面提高公司在市场中的知名度、活跃度、美誉度,再通过广泛的与业内专业人士合作做活动,有效带动业务增长。
成立投资赢家俱乐部,实行会员制,严选会员,组合多种有价值的资源为会员提供增值服务,收取一定的会员费,组织会员活动,帮助会员组合各类资源。
组织私募经理人俱乐部,利用公司场地,组织私募经理人主题活动,发现优秀交易人才,交流优秀经营思路,促进行业良性发展,提高公司知名度,促进行业交流,广交朋友,组合资源。
6、发展私募上下游生态链合作。
私募业务形式单一,监管要求严格,发展私募业务的上下游生态链,有利于分解私募机构的业务压力,同时带来稳定的客户增长。所谓上下游生态链,实际上就是依靠私募市场生存的机构,从事私募行业对专业要求较高,市场中对私募感兴趣但没有专业能力的群体不少,培养和挖掘这类群体参与私募市场经营的需求,使之成为依托行业和公司生存的生态链。
私募基金生态链相关资源:FOF/MOM机构;投资咨询机构;基金销售机构;投资研究机构;投资机构;财经媒体;期货公司;券商;交易团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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