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私募基金备案高频反馈:私募管理人持续经营能力相关要点梳理

2025-04-01
随着私募监管的持续强化,管理人在提交基金产品备案时,若长期未展业,极有可能收到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反馈意见。中基协对私募管理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审核,涵盖多个关键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反馈要点

1、管理人股东情况
    出资及变更信息:需明确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主要出资人的出资详情、基本信息与变更情况,以及在协会完成信息更新的状态。
    股权架构图:管理人需提供涵盖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股权架构图。
    股东变更核查:针对如 17 年、23 年 6 月的股东变更情况,要详细说明实际控制人是否变更,以及出资人信息在协会 ambers 系统中的更新状况。中基协重点关注股东,尤其是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主要出资人的变更情况,以及变更后是否及时向协会报送。此外,还可能关注股东对外投资是否违规或涉及冲突业务。
2、管理人内部架构、职责分工、内控制度
    完备性与有效性:随着行业发展,中基协越发重视管理人内部控制,要求具备契合业务发展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以及符合监管规定的内控制度体系,且关注内控制度在公司内部的实际执行效果。
    制度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提出新要求,包括运营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及募集等运作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制度。管理人制定内控制度时应结合公司实际,避免盲目套用模板。
3、管理人高管情况
    从业履历与投资经验:关注高管及投研团队的历史从业经验、履历,以及是否具备与拟备案产品投资策略相符的投资经验。
    人员变动与兼职情况:需明确高级管理人员及投资经理履历,如有变动应具体说明。同时,关注高管是否及时向中基协报送变动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兼职。合规风控负责人有更严格的兼职限制,部分情形不属于兼职范围。此外,高管层面常见违规行为包括人员设置不符合监管要求、违规兼职等,建议管理人自查整改。
4、管理人员工情况
    人员配置要求:管理人需具备不少于 5 人的全职员工以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并上传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近 2 年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流水(社保记录需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特殊员工如外籍员工、退休返聘员工、委派高管需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检查趋势:中基协对专职员工的检查愈发严格,专职员工不足 5 人的情况易导致管理人登记被注销,管理人应重视人员管理。
5、管理人办公场地情况
    场地要求:管理人应拥有独立、稳定的办公场所,不得使用共享空间等稳定性不足的场地,且不得与股东及关联方混同办公。根据场地类型(自有产权、租赁、股东及关联方无偿提供),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办公场地使用性质最好为商用。
    违规情形:在中基协处罚案例中,“不具备独立办公场所” 的违规情形包括与关联方混同办公、无法提供场地证明材料、多家私募管理人使用同一办公地址且报送材料相同等,均不符合监管规定。
6、管理人财务情况
    运营资金与审计报告:管理人需证明相关资金能够覆盖一段时间内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运营开支,并上传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同时,需提供最近 5 年的公司资金流水(由银行盖章),并梳理流水中往来频繁及单笔金额较大(超过 10 万元)的交易情况。
    财务核查与合规:中基协每年对管理人报送的审计报告进行财务信息核查,针对异常情况要求自查整改。对于管理规模 5 亿以上或集团化运作的管理人,审计报告须由证监会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在中基协处罚案例中,存在因资本金不足、主营业务收入来源异常等导致的处罚情况,管理人应提前做好财务合规自查。
7、管理人展业情况
    展业说明与计划:若长期不展业且近期新备案基金,管理人需详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并提供后续展业计划。同时,需提供 2022 年财务情况报表,结合机构人员、架构变动梳理历史展业方向变化及其原因。
    合规质疑与应对:长期未展业突然提交基金备案,可能被质疑 “借通道”,管理人需从展业计划、新基金备案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解释说明,尤其要确保拟备案基金的投资方向、策略与投研团队履历一致。
8、管理人基金情况
    在管基金合规审查:需提供在管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投资确权、基金流水,以及是否存在未备案有限合伙等材料,还需提供最新基金份额明细表和估值表。
    拟备案基金审核要点:管理人需说明拟备案基金的投资策略、方向、展业计划、是否真实完成募集、新增备案产品原因及合理性。若投资者为管理人关联方和员工,需说明是否完成对外募集,建议完成对外募资(外部投资者出资比例至少 50% 以上)后再提交备案,以避免 “保壳” 嫌疑。
特别是当管理人时隔 1 年以上未发行新基金,即便名下有存续基金产品,也大概率会收到此类反馈,要求从股东、内控、员工等层面全面梳理公司经营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合规建议与注意事项

1、股东变更管理:发生股东变更应及时按要求向中基协报送,变更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需符合现行监管要求,控股股东应具备 5 年以上产业等相关经验(法人机构成立 5 年以上且有投资经验)。实际控制权变更需在 30 个工作日内报送并出具全套法律意见书,小股东变更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无需出具法律意见书。
2、内控制度建设:内控制度要涵盖监管要求,且切实落地执行,避免成为摆设。制定制度时应结合公司实际,充分考虑运营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私募基金运作等多方面规定。
3、高管与员工管理:确保高管团队具备足够投资经验,尤其是与拟备案基金投资策略相匹配的经验。及时报送高管人员变动情况,避免违规兼职。保障全职员工人数不少于 5 人,按要求提供员工相关材料。
4、办公场地与财务合规:确保办公场所独立、稳定,符合监管规定,按要求提供场地证明文件。重视财务合规,提前自查资金是否能覆盖运营开支,规范财务信息报送,按规定提供审计报告和资金流水。
5、展业与基金管理:长期未展业后新备案基金,要充分说明原因和合理性,制定合理展业计划。确保拟备案基金投资方向、策略与团队履历一致,完成对外募集后再提交备案,保证基金合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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